《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75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人员档案;灵活就业人员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2、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前,档案需密封、完整、加盖公章。
1、人事代理: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期学历(学历认证)、1寸照片2张、签订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
2、档案转递:身份证、毕业生报到证、调档函等证件;代办手续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及代办委托书。
个人申请,携带上述材料。 单位审核档案接转资料是否符合。 资料齐全办理存档及转出。
个人申请,携带上述材料
单位审核档案接转资料是否符合
资料齐全办理存档及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