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人发〔2006〕146号)、《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人发〔2006〕147号)、国务院、中央军委《2006年度及以后计划分配军队专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国发〔2008〕8号)。
符合享受奖励工资的人员
1.享受劳模待遇的文件、证书。
2.原在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且高定了工资档次的资料。
3.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4.每年6月、12月收集整理各单位的申报材料。
1 受理: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意见(签章)、市直主管部门意见(签章)、处级以上市委组织部意见(签章) 2 审核:科室审核资料,分管领导审签后报省人社厅审批 3 批复:省人社厅批复文件 4 办理:办理存档
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意见(签章)、市直主管部门意见(签章)、处级以上市委组织部意见(签章)
科室审核资料,分管领导审签后报省人社厅审批
省人社厅批复文件
办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