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劳社发〔2000〕76号;
2、《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关于对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55号)。
1、企业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2、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
1、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申请;
2、单位填写《安康市企业职工退休预报初审明细表》;
3、单位填写《陕西省职工退休审批表》;
4、市本级单位携带职工本人档案向市人社行政部门申报。
1 预约申报 无视同缴费年限人员退休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2 审核 审核后下发《安康市企业职工退休(职)资格审核结果》,经办人员填写《陕西省职工退休审批表》,办理时限:电话预约后随到随办。 3 核算 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根据市人社局审核结果核算养老金待遇。 4 审批 下发退休及退休待遇的批复。
无视同缴费年限人员退休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审核后下发《安康市企业职工退休(职)资格审核结果》,经办人员填写《陕西省职工退休审批表》,办理时限:电话预约后随到随办
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根据市人社局审核结果核算养老金待遇
下发退休及退休待遇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