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业务类型:
就业创业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咨询电话:
18291522649
监督投诉电话:
029-63915034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代理部
办理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S207(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到下午5点(期间12点到下午1点休息)
事项描述:
《陕西省委托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中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各系列职务资格评审条列。

《陕西省委托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中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各系列职务资格评审条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任职资格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当年继续教育证书等,证书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初级提交工作总结,申报中级提供已发表的论文。

1 报送: 个人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单位初审后报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评审材料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9至10月,具体时间每年8月发文确定。 2 初审: 中心根据评审条件5个工作日审核申报材料并报局专技科复审。 3 资格评定: 局专技科复审通过后,2个月内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会通过人员经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局专技科下发任职文件。根据陕价费调发〔2001〕67号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初级100元

  • 报送

    个人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单位初审后报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评审材料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9至10月,具体时间每年8月发文确定

  • 初审

    中心根据评审条件5个工作日审核申报材料并报局专技科复审

  • 资格评定

    局专技科复审通过后,2个月内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会通过人员经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局专技科下发任职文件。根据陕价费调发〔2001〕67号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初级100元

交通方式
从安康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火车站乘坐12路,经过15站, 到达创业大厦站,步行约21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