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发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在市、县区工商行政、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机构和中省驻安各用人单位
1.本单位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自查报告;
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情况登记表;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
4.单位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各类从业人员的构成、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及持职业资格证上岗情况;
5.上年度1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表及年度节假日加班费发放名册;
6.上年度12月份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
7.本单位制定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8.建设工程领域的建筑分包公司、劳务公司需提交工资一卡通制度建设及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
1.公告 印发文件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 2.受理 申请单位送报资料 3.备案 人社部门3个工作日内对资料信息审核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