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事业单位特殊工种退休审核工作流程

业务类型:
人才队伍建设
服务对象:
单位及个人
承诺办理时限:
7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咨询电话:
13709152338
监督投诉电话:
029-63915034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办理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S207(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到下午5点(期间12点到下午1点休息)
事项描述: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提前退休的条件:国发〔1978〕10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福利办法”中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单位申请、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1.单位申报。 2.审查档案无误的,即时下达批复。

交通方式
从安康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火车站乘坐12路,经过15站, 到达创业大厦站,步行约21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