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八、九、二十三、 二十七、二十八条。
1. 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造成的;
2. 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内。
1、书面投诉申请书。
2、劳动关系、违法行为等证据证明材料。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
1. 提交申请 材料不全,告知补足后再受理 2. 审查 初步调查核实,审查资料真实性 3. 受理 7个工作日内转监察科依法处理,如果不受理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诉人。
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告知补足后再受理。
初步调查核实,审查资料真实性。
7个工作日内转监察科依法处理。如果不予受理,7个工作如内书面告知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