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行政机关( 参照管理单位 )科级干部 任职备案工作流程

业务类型:
人才队伍建设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办理时限:
7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915-3214338
监督投诉电话:
029-63915034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办理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S207(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到下午5点(期间12点到下午1点休息)
事项描述: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转发《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务员任职备案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组字〔2015〕16号﹚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转发《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务员任职备案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组字〔2015〕16号﹚

一、任免机关提出干部任职动议前,应就职数、空缺职位、资格条件等事项,与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沟通。
二、任免机关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沟通意见,履行相关选拔任用程序后,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任职备案手续。
三、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复函同意备案后,任免机关党组(党委)或任免机关研究,印发任职文件。

一、书面沟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拟任职单位干部调整配备的函; 2、拟任职单位“三定”方案;
3、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二、申报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部门党组(党委)出具的任职备案函,函件需附:
(1)拟任干部名单(2)《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三份;
(3)拟提拔干部的考察材料及《拟任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
(4)公务员登记表
(5)调任审批表(属于调任的);
(6)市编办审批的使用领导职数审批表。
2、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正式复函,并在任免审批表上盖章。
3、在任职备案中,有符合“三项机制”精神的,要形成专题报告。

1.受理。 2.审核(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领导审定后及时办理。 4.书面通知。

交通方式
从安康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火车站乘坐12路,经过15站, 到达创业大厦站,步行约21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