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申诉(再申诉)工作流程

业务类型:
人才队伍建设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办理时限:
7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915-3214338
监督投诉电话:
029-63915034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办理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S207(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到下午5点(期间12点到下午1点休息)
事项描述:
《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

《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

符合《公务员申诉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1. 申诉书; 2. 原人事处理决定、复核决定或者申诉处理决定等材料的复印件。

1.审查。 2.调查和审议。 3.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制作申诉处理决定书并及时送达。 4.向上级机关备案。

交通方式
从安康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火车站乘坐12路,经过15站, 到达创业大厦站,步行约21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