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
局机关各科室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并公布在一定范围、时间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制定机关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处理决定以及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不适用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1份,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1份。
1.受理。 2.审核。 3.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