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流程

业务类型:
人社制度改革
服务对象:
单位
承诺办理时限:
7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咨询电话:
13629151867
监督投诉电话:
029-63915034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信息与基金监管科
办理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S207(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到下午5点(期间12点到下午1点休息)
事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人社部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人社部令第6号

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区人社部门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
4、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与其复议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复议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后将在60-9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交通方式
从安康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火车站乘坐12路,经过15站, 到达创业大厦站,步行约21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