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60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提高标准审定

业务类型:
社会保障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办理时限:
7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咨询电话:
13509156112
监督投诉电话:
029-63915034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办理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S207(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30到下午5点30(期间12点到下午3点休息)
事项描述:
《关于对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的老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陕劳人险发〔1983〕65号)、 《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的老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29号)

《关于对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的老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陕劳人险发〔1983〕65号)、 《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的老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29号)

已经享受精减补助费政策的人员

1.60年代精减职工上一次调整生活补助费审批表复印件;
2.《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审批表》。

  • 机关事业单位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补助费审批表.xls 下载

1.受理: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初审。 2.审核:科室审核 3.核准:核准补助费标准

  • 受理

  • 审核

  • 核准

交通方式
从安康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火车站乘坐12路,经过15站, 到达创业大厦站,步行约21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