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定

业务类型:
社会保障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办理时限:
7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咨询电话:
13509156112
监督投诉电话:
029-63915034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办理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S207(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30到下午5点30(期间12点到下午3点休息)
事项描述:
《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陕人口发 〔2010 〕75号)

《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陕人口发 〔2010 〕75号)

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享受独生子女费的人员。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关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审批表》。

  • 机关事业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xlsx 下载

1.受理: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初审 2.审核:科室审核 3.核准:核准补助金标准

  • 受理

  • 审核

  • 核准

交通方式
从安康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火车站乘坐12路,经过15站, 到达创业大厦站,步行约21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