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07]23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发[2008]17号)。《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人社办发[2014]267号)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已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须有相应的空岗。
单位聘任报告、岗位等级证书、机关“三定”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聘任对象所在单位编制册
1.审核:收到聘任申请,电话预约单位报送相关材料 2.受理:对聘任材料进行审核 3.聘用: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准聘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