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

业务类型:
就业创业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办理时限:
30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915-3212470
监督投诉电话:
0915-3212372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科
办理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S207(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到下午5点(期间12点到下午1点休息)
事项描述:
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等,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限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线办理

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11号)第十四条: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现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并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半年内提出申请,超过半年不予受理;

1.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属于政策补贴对象的有效凭证,选择其一即可)原件或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
3.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

补贴对象应在受理期间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将补贴支付给个人

交通方式
从安康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火车站乘坐12路,经过15站, 到达创业大厦站,步行约21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