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业务类型:
就业创业
服务对象:
单位
承诺办理时限:
30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915-3212470
监督投诉电话:
0915-3212372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科
办理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S207(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到下午5点(期间12点到下午1点休息)
事项描述:
对自愿参加职业培训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根据培训后取得资格证书以及就业情况,按照当地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在线办理

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11号)第八条:(一)2.对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社会保险种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其中,给予单位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标准由各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制定。省级下达各市(区)、财政省管县的就业补助资金,当年用于社会保险补贴的支出原则上不超过20%。

1.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
2.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属于政策补贴对象的有效凭证,选择其一即可)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不提供);
4.企业(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

开始——>保存——>受理——>审核如果审核通过,限时办结,执行(15个工作日),结束。如果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结束。

交通方式
从安康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火车站乘坐12路,经过15站, 到达创业大厦站,步行约21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