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用工申请

业务类型:
就业创业
服务对象:
单位
承诺办理时限:
7
是否收费: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科
办理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S207(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到下午5点(期间12点到下午1点休息)
事项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3.《关于印发<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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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3.《关于印发<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56 号)。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在规定的开发范围内,结合本地区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数量、就业难易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和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制定岗位开发计划,采取政府出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等多种方式开发公益性岗位。

1. 单位合法证照副本(原件、复印件);2.公益性岗位设立申请表。

开始→受理→审核;若审核未通过,则告知原因,结束。若审核通过,则限时办结→结束。

交通方式
从安康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火车站乘坐12路,经过15站, 到达创业大厦站,步行约21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