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业务类型:
人才队伍建设
服务对象:
单位及个人
承诺办理时限:
是否收费:
200元/人
咨询电话:
15667885788
监督投诉电话:
029-63915034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办理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S207(安康大道)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9楼918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7、8月下午15:00-17:30)
事项描述:

中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各系列职务资格评审条例;

中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各系列职务资格评审条例;

《评审表》、学历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单或学籍档案、初级资格证、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或学员自助打印成绩单、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公示证明、监督卡、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或论文等。

1 受理: 1.1个人提交职称申报材料;1.2.单位初审,并报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审核上报。1.3.接收评审材料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9至10月,具体时间每年8月发文确定。 2 初审: 科室根据评审条件及时审核申报材料。 3 资格评定: 科室将符合条件的中、初级晋升材料汇总后2个月内提交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会通过人员经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任职文件。(根据陕价费调发〔2001〕67号中级评审费200元)

  • 受理

    1.个人提交职称申报材料;2.单位初审,并报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审核上报。3.接收评审材料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9至10月,具体时间每年8月发文确定

  • 初审

    科室根据评审条件及时审核申报材料

  • 资格评定

    科室将符合条件的中、初级晋升材料汇总后2个月内提交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会通过人员经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任职文件。(根据陕价费调发〔2001〕67号中级评审费200元,初级100元)

交通方式
从安康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火车站乘坐12路,经过15站, 到达创业大厦站,步行约21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