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企业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备案

业务类型:
劳动关系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办理时限:
7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咨询电话:
15389152657
监督投诉电话:
029-63915034
实施机构(科)室: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劳动关系科
办理地址:
安康市政府信访大厅市人社局接待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事项描述: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2.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3〕143号)。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2.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3〕143号)。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各类用工单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4.劳动用工(合同)备案企业登记表;
5.劳动用工(合同)备案汇总表;
6.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1 受理:企业报送相关资料 2 审核:当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3 备案:受理机关备案存档

  • 受理

    企业报送相关资料

  • 审核

    当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 备案

    受理机关备案存档

交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