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本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或在由安康市人社局审批已退休的人员,需认定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符合中省相关工龄认定政策规定。
1.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书面申请;
2.申报单位填写《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审批表》或《企业职工工龄变更审批表》;
3.提供个人档案及认定工龄的原始有效依据资料;
1 预约受理 由申报单位电话联系养老事业保险科进行预约。 2 审核 收到申报单位申报后,市人社局对职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审批表》或者《企业职工工龄变更审批表》签署认定意见,承诺办理时限:电话预约后随到随办。 3 调整待遇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认定结果核算养老金待遇。
由申报单位电话联系养老事业保险科进行预约。
收到申报单位申报后,市人社局对职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审批表》或者《企业职工工龄变更审批表》签署认定意见,承诺办理时限:电话预约后随到随办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认定结果核算养老金待遇